一人房間 (第一輪)

青年綠洲提供816個一人房間,包括2個無障礙設計房間。(實際可供申請之房間數目將按申請時的房間空缺而定)

一人房間提供179至214平方呎的一人生活空間,設計重視房間採光、隔音功能、安全及方便的居所管理系統。我們盼望入住本宿舍的年青人能有更充實的生活,善用宿舍內的設施,積極參與宿舍內安排的各項活動,以促進入住青年的互動,並作多方面分享和交流,凝聚社群。


申請詳情


請按下列標題,閱讀各項申請詳情。

申請將分為一人申請及二人申請兩個類別(申請將按該分類進行優先次序處理及面談),申請人只可選擇其中一項申請類別。兩類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大致相同,但二人申請在計算總收入及總資產淨值時是以二人的合計總和計算。

申請必須符合下列的申請資格:
  1. 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2. 於截至2023年3月31日時,年滿 18 但未滿 31 歲。
  3. 為在職人士(全職/兼職/自僱均可,惟全日制學生不合資格)
  4. 一人房間申請者的收入及總資產淨值上限如下:
      一人房間申請者 
    收入上限 平均$26,000 /
    總資產淨值上限 $390,000
  5. 由申請日起計,直至成功獲配房間,簽訂租約並入住期間,申請人在香港並無: 
    1. 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該類物業的任何權益(例如: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的遺產受益人均不合資格申請);或
    2. 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購買香港的住宅物業;或
    3. 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住宅物業包括在香港的任何住宅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經建築事務監督認可的天台構築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由地政總署批出的小型屋宇批地(包括丁屋批地)。(註一) 
  6. 公屋或中轉房屋住戶不會因為入住青年宿舍而導致有關公屋或中轉房屋空置。(註二) 
  7. 居住在政府「青年宿舍」計劃下的宿舍不超過三年。 

註一:如申請人成功入住本青年宿舍後才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上述所列之物業,保良局有權終止租約並要求租戶遷出。
註二:
  1. 就單人申請而言,申請人不可以單人住戶身分,或以家庭住戶成員身分居於公屋或中轉房屋單位,而家庭住戶中其他成員均屬青年宿舍計劃下獲提供居所的租戶;
  2. 就雙人申請而言,兩名申請人均須符合(a)指明的要求,而二人亦不可以共同以家庭住戶成員身分居於公屋或中轉房屋單位,而家庭住戶中其他成員均屬青年宿舍計劃下獲提供居所的租戶;
  3. 除以上所述情況,在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公屋或中轉屋租約內的合資格青年可申請青年宿舍。成功入住「青年綠洲」後須向有關屋邨辦事處申請暫時遷離公屋單位,戶籍將予保留。
  4. 任何正在申請或輪候公屋或中轉屋的合資格青年可同時申請青年宿舍,無須放棄其公屋及中轉屋的申請 (直至接受公屋或中轉屋編配單位並出現註二a情況為止)。
1) 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前,請先詳細閱讀本「申請詳情」以便了解申請資格、填表及細則等。 
2) 申請人須上載證明文件及表格。
  1. 申請人有責任清晰、詳盡、準確和如實地填報證明文件,以供青年綠洲進行審核。 
  2. 申請人必須確保所填寫的資料準確無誤。
  3. 如獲通知須補交任何證明或所需文件,而未能於限期前提供,申請將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青年綠洲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4. 申請所需的文件(若提交的證明文件,並非以法定語文,即中文或英文書寫,必須附上中文或英文認證譯本),申請人須根據其狀況遞交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表格:
    類別 須遞交的證明文件及表格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香港智能身份證副本。
    地址證明 地址證明文件須清楚顯示申請人姓名、地址、發函機構名稱及發函日期(申請日前3個月內發出)之副本(例如銀行月結單、電訊服務月結單)。
3) 收入和資產淨值計法及所需文件和表格,申請人須填報所有扣稅前的每月收入。申請人須以申請當日的受僱及/或最近期收入狀況,作為申報的基準
(a) 須申報的收入(以港幣計算)和詳細計算方法如下:
收入來源 計算方法說明 須遞交的證明文件及表格
受僱收入包括兼職及合約工作
  • 如屬每月固定金額的底薪,會以申請日前一個曆月的底薪金額計算。
  • 如屬非固定金額的底薪,則根據申請日前連續受僱期間的底薪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受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 12 個曆月,最短計算期間為 3 個曆月。
  • 如屬每月固定金額的津貼,應根據申請日前一個完整曆月所獲發的津貼總金額(包括生活、房屋、教育津貼、非年終花紅及佣金等)填報。
  • 如屬非固定的津貼收入及逾時工作收入,則根據申請日前連續受僱期間的津貼及逾時工作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受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 12  個曆月,最短計算期間為 3 個曆月。
  • 如屬非固定收入,則根據申請日前連續受僱期間的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受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 12 個曆月, 最短計算期間為 3 個曆月。
  • 所有年終花紅/年終雙薪/年終佣金或其他年 終酬金,則根據過去一年期間收到的總額除以  12 平均計算。(如發放時入職不足 12 個曆月,則將總額除以相應入職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
  • 有固定僱主人士,須遞交由公司發出的最近3個月糧單或薪金證明文件或稅單。
  • 沒有固定僱主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所從事職業及每月平均收入,並附上有關證明,如存摺記錄或支薪記錄等。
自僱收入
  • 根據申請日前連續自僱期間的收入總額除以該段相應自僱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最長計算期間為 12 個曆月,最短計算期間為 3 個曆月。
  • 淨收入=營業收入扣除期間各項營業成本開支(已付的登記費、保險費、利息、修理費,其個人支取的工資收入及公司股東酬金),業務的虧損不可在收入內扣減。
  • 持有商業登記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所從事行業及每月平均收入,商業登記副本、股權登記。
  • 租用商用車輛自行營業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每月平均收入及附上有關證明。
  • 沒有商業登記自僱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所從事職業及每月平均收入,並附上有關證明,如存摺記錄或支薪記錄等。
其他收入
  • 在申請日前 12 個曆月期間所得的任何非受僱/非自僱收入總額除以 12 個曆月平均計算,不足12個曆月,則以該段相應月數或日數平均計算。從存款及各項投資,包括股票、保險及基金等所得的利息 / 紅利 / 股息、已收取的離婚贍養費、及並未包括在上述各項的任何其他收入等,須填報在申請表「收入」一欄內。
  • 有儲蓄或投資成分的保險計劃則須填報過去一年所獲派發的平均每月所得紅利及利息。 
  • 持有投資項目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 申報每月平均獲派發的利息/紅利,並附上有關證明。
  • 持有保險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每月平均獲派發的利息/紅利,並附上有關證明。
  • 擁有定期存款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每月平均獲派發的利息及附上有關證明。
  • 離婚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及附上有關證明,說明有否收取或支付離婚贍養費。

(b) 豁免計算項目
  1. 僱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以法定的5%強制性僱員供款,及現行每月最高僱員供款限額為上限;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不能豁免扣減。申請人須遞交僱員的強制性供款證明文件。
  2. 因工業、交通或其它意外而引致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薪酬等,申請人須遞交有關證明文件。
  3. 支付離婚贍養費的金額可從收入扣減,申請人須遞交有關證明文件。
4) 申請人須填報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或該類資產的任何權益(例如:遺產受益人)的資產淨值:
(a) 須申報(以港幣計算)的資產包括:
資產 說明 須遞交的證明文件及表格
土地/房產(非住宅用途)
  • 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的土地,例如:政府批地、甲種及乙種換地權益書。土地淨值計算以申請日前一天的估價扣減未償還按揭貸款,淨值以所佔業權/權益百分比計算。
  • 土地包括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區。
  • 房產包括在香港(香港住宅物業除外)及香港以外地區,包括祖屋、已落成或預售或已協議買賣的任何用途房產及物業。
  • 如空置(包括自用),每月租金以應課差餉租值除以12平均計算。
  • 支出包括差餉、地租及租金減去差餉和地租餘下數額的20%。
  • 擁有土地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
  • 該土地的最近期估值報告。
  • 土地/房產(非住宅用途)持有人證明文件副本。
  • 相關按揭的證明文件副本。
  • 土地最近期的差餉及地租繳費通知書副本
車輛
  • 私家車、客貨車、小型貨車、貨車、旅遊巴士、電單車、的士、公共小型巴士、貨柜車、拖頭及拖架等,車輛淨值以申請日前一天的價值扣減未償還按揭貸款計算。
  • 若車輛是作私人用途或專用以經營運輸業務,必須在此部分填報資產值。
  • 如車輛屬於運輸行業以外的商號,例如一間五金店的貨車,則其價值應計入整間商號的資產淨值中,並在「經營業務」一欄內填報。
  • 擁有車輛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車輛的資產淨值。
  • 牌照副本。
的士 / 公共小型巴士牌照
  • 的士 / 公共小型巴士牌照(連車輛)淨資產計算:在申請日時牌照公開市塲成交價加車輛購入價(如未包括在牌照內)減在申請日未償還分期付款額及車輛折舊。
  • 折舊: 已付車價首期及供款本金可獲期初折舊60%,再按剩餘價值可獲每年折舊30%。
  • 牌照副本。
  • 牌照的近期估值報告。
  • 相關分期付款合約的副本。
投資
  • 包括儲蓄或投資保險計劃(必須在申請表中填報該份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積存紅利和利息)、股票、債券、期貨、紙黃金、存款證、經紀投資按金、互惠基金及單位信託基金等。 以上述投資工具於申請日的最近期資產淨值或最近期的單位收市價計算其價值。
  • 如屬外幣,以申請日前一個工作天香港外匯市塲收市時的匯率換算為港元。
  • 持有投資項目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
  • 持有保險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
  • 須提交最近期交易票據 / 收據及有關銀行月結單、投資 / 保險週年財務報告/通知書等。
經營業務
  • 在獨資、合夥經營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以申請日的最近期已經由註冊執業會計師核實財務政告中所列的廠房及機器的帳面淨值、手上存貨、應收帳項、銀行戶口結餘、可動用現金、車輛剩餘價值、房產市值等總值,減去各項負債而得出的資產淨值。
  • 沒有商業登記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所經營業務的資產淨值。
  • 持有商業登記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申報所經營業務的資產淨值。
存款、手頭現金及借出的貸款
  • 存款包括在申請日所有定期存款及儲蓄/往來 (港幣和外幣) 帳戶結餘的實際數額(不論多少)及在申請日仍然借出的港幣及外幣貸款。
  • 如屬外幣,以申請日前一個工作天香港外匯市塲收市時的匯率換算為港元。
  • 在申請日持有幣值港幣 5,000 元或以上港幣及外幣的手頭現金。
  • 擁有定期存款人士,須遞交已填妥的表格。
  • 最近期存款賬戶結餘的證明文件。

(b) 豁免計算項目
  1. 僱員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以法定的5%強制性僱員供款,及現行每月最高僱員供款限額為上限;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不能豁免扣減。申請人須遞交僱員的強制性供款證明文件。
  2. 因工業、交通或其它意外而引致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僱主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薪酬等,申請人須遞交有關證明文件。
  3. 支付離婚贍養費的金額可從收入扣減,申請人須遞交有關證明文件。
  1. 此項申請並非先到先得,是以隨機方式抽出次序參數,然後由電腦排列申請書的優先次序。
  2. 每份申請將收取$100申請費,於獲邀面談時繳交,申請成功與否,均不會發還。若有人藉詞給予方便索取利益,或登門造訪申請人,藉詞協助青年綠洲申請而索取金錢,申請人應立即向廉政公署舉報。青年綠洲職員均持有由保良局發出的職員證,申請人應要求查閱,才回答任何查詢。任何人意圖行賄,亦屬違法,青年綠洲會將個案轉介廉政公署查究,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青年綠洲均可取消其申請。另外,申請人亦不必聘請專業顧問協助辦理申請事宜,此舉不會令申請獲得優先處理。
  3. 任何人如在申請青年綠洲時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有關資料對申請資格是否構成影響,青年綠洲均可取消其申請,並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青年綠洲亦可終止藉虛假陳述或虛假資料而獲得入住青年綠洲的租約。
  4. 申請人應細閱及確定符合所有申請資格才遞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清晰、詳盡、準確和如實地填報申請表及相關的表格。如申請人在申請時並未符合有關資格,其獲登記的申請即屬無效。
  5. 青年綠洲在審核申請的過程中,可要求申請人及名列於申請表內的成員提供有關的個人資料。若所提供的資料不足夠,青年綠洲可能無法辦理該宗申請個案。申請人如果在指定時間內仍未能提供所需資料,其申請書將被取消或視作無效。
  6. 青年綠洲會與房委會、房屋署及香港房屋協會聯繫,將成功獲配並簽約入住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向上述機構/或第三者披露,以便核對租戶在公屋及任何資助房屋的資料。所有成功入住青年綠洲的公屋住戶,須於入住後自行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
  7. 申請租住青年綠洲並沒有性別限制,任何合資格人士均可成為申請人並擁有同等權利和責任。
  8. 申請人可選擇撤銷申請、接受或拒絕編配。接受編配房間時,申請人須以承租人身份與青年綠洲簽訂租約,租住權不得轉讓。
  9. 申請人有責任提交申請時所需的一切資料、證明文件及有關表格,並確保該等資料是真確無誤。
  1. 與申請有關的個人資料將會用於申請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綠洲,以核對及審查申請資格及其他相關用途。如有需要,有關資料或會提供予部門/小組,及/或任何內部/外界已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人士。
  2. 於遞交申請表後,如申請人需要更改已提供的資料,應該儘快通知青年綠洲。
  3. 所有取消的申請或未能成功的申請,會在該一輪申請結束後三個月註銷。
  4. 未獲編配而成功保留在青年綠洲候補名單上的申請人之個人資料會被保留,直至成功入住而年屆31歲及租約完結後才註銷。如輪候2年仍未獲編配入住,申請人曾提供的所有資料及申請表將會被銷毀。
  5. 獲編配青年綠洲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會被保留至其年屆31歳及其相關租約期完結後(以較後日期為準),有關資料用作核實申請青年綠州資格或統計調查或研究之用,資料保留期滿後,申請人曾提供的所有資料及申請表將會被銷毀。
  6. 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不論其儲存方式,只可由保良局授權及對有保密責任的僱員或指定授權人士查閱。這些已授權的員工及其承辦商在被指派處理個人資料時,必須按指示遵守本聲明。
  7. 在申請表內所填報的個人資料,是為青年宿舍申請而提供。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條),申請人可隨時要求查閱及更正我們記錄中與申請人有關的個人資料。倘若申請人須行使任何應有權利時,可按青年綠洲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絡,並在通訊中註明「保密」字樣。我們在回應申請人的要求時,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某些有關申請人的詳細資料,以確認申請人是有關資料所指的人士。在申請人提出要求後,我們盡所能在40天回覆,但我們可能因此而需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首輪 抽籤日期
04/04/2023
(須於03/04/2023 23:59或之前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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